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蘇大委【201887号文關于印發《bat365官网登录學院(部)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的通知,為進一步完善級學院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保證學院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規範化,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議事規則、議事範圍。

  1. 議事範圍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學校決議、決定。

2、學院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3、“三重一大”工作事項(即:重大問題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

4、學院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人才引進、教師崗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上崗、招生、學生教育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以及開展社會服務和對外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項。

5、學院内部組織機構設置和人事的調配意見。

6、年度經費預算和固定資産調配方案。

7、教師的評獎評優、職稱評聘、年度考核、績效分配、學習培訓及其它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

8、學院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和廢止。

9、其它需要讨論決定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二、議事原則

1、黨政聯席會議是學院黨政領導班子實行集體領導的主要形式,是學院管理中的最高決策形式。凡屬學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均應提交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和處理。

2、堅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别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政聯席會集體讨論做出決定。

3、堅持“四個服從”,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必須充分讨論,集思廣益,作出決策。

 

三、議事方法

1、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兩周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随時召開。參加人員為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到會人數達到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會議有效,會議讨論做出的決定,須經應到會半數以上成員通過方為有效。

2、黨政聯席會議的列席人員由黨委書記和院長協商指定。列席人員在讨論相關議題時與會,可以就讨論的議題說明情況、發表意見,但不參與會議表決。相關議題結束後,列席人員離開會場。

3、黨政聯席會議的議題根據工作需要由黨委書記和院長協商确定。會議議題确定以後,應在會前進行充分醞釀和溝通。

4、黨政聯席會議按照黨政職責分工,根據議題内容分别由黨委書記和院長召集、主持。

5、黨政聯席會議應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首先由提出議題的成員作簡要說明,與會人員進行充分讨論後,主要負責人一般不先發表意見,主持人綜合讨論意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結論性意見或通過會議表決作出決定。

6、涉及黨建工作的重大議題事先由黨委會讨論,涉及教學科研、學生等方面的議題一般事先由相關的專業委員會讨論,需要提交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讨論的事項,黨政聯席會議作出決定(決議)後,應由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讨論通過後才能實施。

7、學院辦公室主任必須全面、真實、完整的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妥善保管,存檔備查。

 

四、議事紀律

1、對讨論的議題意見分歧較大時,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會後進一步交換意見、充分協商和調研論證,下次會議再議,必要時應由黨委書記或院長向校黨委、行政報告。

2、參加會議人員應充分、真實的表達自己的意見,平等參與決策。個人對會議的決定(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級組織報告。

3、在讨論決定涉及本人、配偶、直系親屬的聘任、職稱晉升、進修和獎懲等涉及個人利益的問題時,本人及相關成員應予回避。

4、參會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洩露會議讨論情況。對會議作出的決定,在沒有正式公開之前,不得對外洩露。

5、黨政聯席會議決策出現失誤,由黨政聯席會議成員集體承擔責任,其中黨委書記、院長負主要責任,聲明保留不同意見者,不負責任。決定(決議)執行中出現失誤,由分管領導幹部負直接責任,黨委書記和院長按分工負領導責任。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