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大教[2004] 50号

        為進一步提高畢業實習質量,更好地總結經驗,鼓勵先進,改善實習效果,特制定本條例。

一、評優的範圍和對象:

        凡參加畢業實習的本、專科學生及其指導教師。

二、評優條件:

(一)教師教育專業

    1. 優秀實習指導教師:

        (1) 能認真制定實習點的實習工作計劃,及時、主動地和實習中學聯系,并取得實習中學領導、教工的密切配合,帶領全組實習生搞好實習工作。

        (2) 對實習指導工作能認真負責,不僅能指導好實習生的課堂試教、實習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調查工作,還能做好實習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健康。

        (3) 在實習期間能深入實際,經常聽課,了解情況,對學生的實習工作善于指導;能充分調動實習生的主觀能動性,發展他們的智能;能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及時發現、克服傾向性問題,實習工作效果良好,受到所在實習中學領導、教師的一緻好評。

    2. 優秀實習生

        (1) 整個實習期間,主動積極,認真負責,虛心好學,刻苦鑽研,精益求精,出色完成課堂試教、實習班主任工作、教育調查等各項任務。實習成績優秀,并在某方面有所改進和突破,效果較好。

        (2) 能嚴格執行實習生守則和教育實習中有關規章制度,遵守實習學校的各項制度。

        (3) 能發揚團結互助、艱苦奮鬥的精神。

    3. 優秀實習組(點)

        (1) 整個實習組(點)的每個成員之間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團結協作。集體觀念強,能齊心協力搞好實習工作。

        (2 )整個實習組(點)中的每個成員都能嚴格遵守學校及實習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實習手冊中的各類守則和規定,沒有任何因個人的行為而影響該實習組(點)和學校的形象。

        (3) 該集體所有成員都能發揚虛心好學、刻苦鑽研、勤勤懇懇、踏踏實實的精神,出色地完成實習中的各項任務。并通過教育實習,在思想、教師的業務素質、工作能力等諸方面都有明顯的進步。

    4. 教育實習先進院(系):

        (1) 成立以院(系)領導為組長的實習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院(系)教育實習工作。分工明确、責任落實、順利完成全院(系)實習工作的組織、落實工作。實習工作應列入院(系)學期工作計劃中。

        (2) 對本期實習質量的提高有一整套措施、方法和方案。在實習前進行各種形式的動員、讨論、比賽等;實習期間組織教師、學生進行形式多樣的教研活動,組織學生進行相互聽課交流,每個院(系)在每個片上至少開一次實習生公開課;實習後認真進行總結,召開實習總結交流大會,對存在的問題有改進的措施,能為今後的實習師生創造更多的優越條件,如期完成實習任務。

        (3) 實習領導小組能定期召開實習工作會議(每二周一次),具體研究和布置實習工作,效果明顯。院(系)的領導能有計劃的定期去各實習點專程看望實習師生,了解實習中的各方面情況,紮紮實實地處理好實習中産生的問題。

        (4) 各實習點的學生能認真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努力完成實習中的各項任務。嚴格地遵守實習學校和實習期間的各項規定和制度。無違反《實習生守則》的事件發生。

        (5) 全體實習帶隊教師都能認真履行指導教師職責,工作能做到實處,能帶領實習生創造性地完成實習的各項任務,且能受到實習中學領導、教師的一緻好評。沒有不履行指導教師職責的行為發生。

(二)非教師教育專業

    1. 優秀指導教師

        (1) 能充分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認真制訂實習進度計劃,周密安排學生實習任務;

        (2) 實習期間,能及時、主動地和實習單位聯系,取得實習單位領導與指導人員的密切配合,認真履行指導教師職責,圓滿完成實習指導任務,受到實習生與實習單位的好評;

        (3) 能為人師表,關心學生的生活和健康,實習期間無事故發生;

        (4) 實習結束,能認真做好學生的考核工作,組織全體實習生總結交流。

    2. 優秀實習生

        (1) 實習期間,虛心好學,刻苦鑽研,能較好地将所學理論知識應用于實踐,出色完成規定的實習任務;

        (2) 能嚴格遵守實習生守則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3) 尊重指導教師,服從實習單位的安排,積極主動地做好各項工作,受到實習單位的肯定與好評;

        (4) 實習結束,認真完成實習報告,實習成績優秀。

    3. 優秀實習組(點)

        (1) 整個實習組(點)的每個成員之間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團結協作。集體觀念強,能齊心協力搞好實習工作。

        (2) 整個實習組(點)中的每個成員都能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一切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實習手冊中的各類守則和規定,沒有任何因個人的行為而影響該實習組(點)和學校的形象。

        (3) 該集體所有成員都能發揚虛心好學、刻苦鑽研、勤勤懇懇、踏踏實實的精神,出色地完成實習中的各項任務。并通過畢業實習,在思想、業務素質、工作能力等諸方面都有明顯的進步。

三、獎勵:

        凡獲得模範實習指導教師、優秀實習指導教師、優秀實習生和實習工作先進集體者,學校将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發給榮譽證書。

四、評選辦法和時間

    1. 由各實習組(點)推薦,經各院系實習領導小組綜合評定,報學校審核。

    2. 名額分配

        (1) 優秀實習生:

學生人數在120人以上的,可評選3名優秀實習生;學生人數在60人以上120人以下的,可評選2名優秀實習生;學生人數在60人以下的,可評選1名優秀實習生(按專業人數計)。

        (2) 優秀實習組(點)

優秀實習組(點)的評選工作隻針對教育實習和醫學臨床畢業實習進行。各院系可根據評選條件和具體情況,可評選1-2個優秀實習組(點),評選時,要堅持質量标準,甯缺毋濫。

        (3) 優秀實習指導教師

以院系為單位,可評選2-4名優秀實習指導教師(師範1-2名,非師範1-2名)。醫學臨床畢業實習和采用分散實習形式的畢業實習,不評優秀實習指導教師。學校還将在教育實習優秀實習指導教師中評選1-3名模範實習指導教師。

        (4) 實習工作先進院(系)

此項評優工作由教務處負責,隻針對有教育實習的院(系)。在堅持标準的前提下評出1-2個實習工作先進院(系)。

    3. 上報學校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都應有典型事迹介紹和相關的材料,材料包括:

        (1) 實習工作先進院(系):實習領導小組名單、會議記錄、工作計劃、條例及其它活動的書面記錄等。

        (2) 優秀指導教師材料:個人書面小結、實習工作計劃、提高實習質量的措施等。

        (3) 優秀實習生材料:實習中學的評語、部分教案、班主任工作計劃,教育調查報告、院(系)實習領導小組的推薦意見等。

        (4) 優秀實習組(點)材料:院(系)推薦意見、小組實習總結、小組實習工作計劃等。

    4. 各院系可根據本條例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評選的實施辦法。有關評獎材料和院系書面的實習總結,應于每期實習結束後20天内交教務處。逾期不報評獎材料的,将作放棄處理。

五、本條例從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學校以往條例如與本條例相沖突,以本條例為準。